世界上的道德和科學一樣,總有一條不清楚的界線和定義,作為生下來沒有使用說明書的人們,用一生來追尋這條界線和輪廓。
儘管這條界線十分的不清楚和模糊,於是在踰矩太嚴重的時候,就會有人試著訂定稱為「法律」的最後規則,不過這對於某些人而言,這很可能不構成任何的威脅,因為他們終將因為劣根性,而在不違反法律和超越道德之間,試圖尋找出最大的空間和底線,但是這樣的作為很可能對於他人,造成了程度不等的壓力、焦慮和不舒服,特別是異性間的那條模糊不清的細線,彷彿隨著年紀越大,界線就越是模糊。
尤其在最脆弱的異性相處的一環裡,多數人在兩性的養成教育裡,多會從青春歲月裡的懵懂無知,到成熟後漸漸知道一個應有的輪廓,於是知道某些不應該貪圖的小便宜或是舉措,自然而然的會去留心或是避免,因為自尊和人格的可貴,使得每個人知道要愛惜羽毛。然而玩弄著模糊界線的人呢?
我不能怪罪這個社會或是教育,不一定能給予每個個人和養成,對於每一件事情都有清楚的定義,標示著任何事情的絕對立場,因為人和人的互動之間,總有模糊且不見得完全絕對的關係,但是就算是微妙的互動當中,總有基本的人格權或是尊重,這種事情或許不需要標準,但是絕大多數人仍舊恪守這條界線,不過仍舊會有心態可議的份子,利用著人性裡忍耐的美德,因而默默地得寸進尺。
在現實的世界裡,每個人心都有一定程度的耐受範圍;一點點的碰觸、不正當的窺看,獲得內心裡的一點點快感,在還沒有讓這個人感到不舒服或是憤怒時,就採用相同的方式對於他人如法泡製,這種遊走於道德和法律當中的模糊地帶時,很可能一個族群裡集體焦慮的來源。
食髓知味將會使得這樣的事情日益惡化,縱然法律對於這樣的問題,早已訂定著「性騷擾防治法」,但是這個社會卻不得有的空間,可以給予這些人最低限度以下的保護能力,或者甚至用矯枉過正的方式,來看待主張自身權利的弱勢性別,但是我必須說:「若要人不知,除非己莫為。」
我不見得是個毫無瑕疵的人,但是也同樣經過錯誤和學習當中,知道如何和異性獲得良好的相處,對於表示這條清楚的界線,除了以法律為最後的基礎以外,更用著明確的方式獲得應有的相互尊重,因著這樣的堅持,至少不會因為性別因素和異性產生問題,甚至隨時要有個警鈴,提醒或是留意自己,其實也只是想要維繫自己得來不易的清譽。
一個偶發的事件很可能不只是個案而已,多數人選擇以沉默面對這樣的尷尬,但是對於躲避而言就像是給了這樣的人,一次又一次堆積成功的指數,尤其是性別弱勢的女生裡,很可能對於身體的主張權,也不見得完全可以理解界線,甚至還必須催眠自己,表達那只是「比較不尋常」而已,在面臨震撼的那一刻,才會令自己產生震撼。
界線、經驗、價值都是在錯誤中認識和形成,但是對於人格的建立和成年前,應該是每個人就必須要清楚的知道,人生不會有說明書這種東西,但是禮貌、良知和尊重,都是亙古以來不變無須檢證的道理,我祈求太陽再次升起時,我不希望再聽到這樣的故事。



